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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东县教育局关于组织开展全县中小学幼儿园基础教育装备考核综合评估的通知

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2016年10月12日 点击数: 字体:

如东县教育局文件

                             

东教备〔2016〕3号

                             

如东县教育局关于组织开展

全县中小学幼儿园基础教育装备考核

综合评估的通知

各镇教育联络组,各中小学,各幼儿园: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基础教育装备建设,全面提升我县基础教育装备水平,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基础教育装备示范县(市、区)建设工作的意见》(苏教备〔2015〕1号)和《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江苏省基础教育装备示范县(市、区)建设检查验收细则(试行)的通知》(苏教办备〔2016〕5号)和《县政府办关于创建省级基础教育装备示范县的实施意见》(东政办发〔2016〕102号)的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做好中小学幼儿园的省基础教育装备示范县的创建工作,现就基础教育装备综合评估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评对象

全县所有中小学、幼儿园。

二、考评项目内容

根据《如东县中小学基础教育装备综合评估考评细则》和《如东县幼儿园基础教育装备综合评估考评细则》(见附件)组织进行.中小学考评项目共4大项,总分为150分,其中装备达标与管理50分,工作创新与业绩35分,特色创建20分,技能考核45分。幼儿园考评项目共3大项,总分为100分,其中装备达标与管理56分,工作创新与业绩24分,特色创建20分。

三、考评程序及时间安排

1.学校自评(10月15日前)

学校对照考评细则和考评重点进行自评,收集整理过程材料和电子材料。

2.过程管理考核验收(10月15日~11月15日)

县教育局组织相关人员组成测评评估组进行考核验收(具体事项另行安排),主要通过书面和口头调研、察看校园及功能室、查阅相关资料、考察相关人员操作、登录校园网站等方式进行,每校时间在2小时左右。

3.绩效考评复核(11月20~30日)

学校总结提供近三年来教育装备方面的教师参赛获奖、学生参赛获奖、特色创建、承办活动等方面的材料,教育局集中核查评分。具体安排如下:

学段

时间

学校

地点

高中

11月20日

上午

茶高中、掘港高中

局311会议室

下午

如东高中、马塘中学

初中

11月21日

县直初中(含完中)、袁庄、河口

11月22日

其他初中

小学

11月23日

岔河、新店、双甸、袁庄、河口、茶、洋口、丰利

11月24日

县直小学、掘港、大豫、长沙、

苴镇、马塘、曹埠

图书流通、新书上架、省教育装备管理信息系统使用情况等绩效考核根据系统平台掌握的数据评分。

四、相关说明及要求

1.业绩评估时间跨度为近3年,即2013年9月1日至2016年11月30日。

2.评估结果公布之前,县教育局将对各学校考评得分情况进行反馈。

3.各学校要认真总结,整理汇总相关材料,做好考评的准备工作。要根据考核评估标准,结合学校实际,修订完善学校考核细则,推进落实各项工作。要进一步端正办学思想,加大基础教育装备的投入力度,努力提升学校基础教育装备的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

五、上报材料

1.学校自评总结材料。

2.过程管理自评表。

上述材料电子稿请于10月15日前通过K12报教育局装备室。

3.绩效自评表及材料目录和佐证材料(统计表及相关材料原件11月中旬送局核查)。

附件:1.如东县中小学基础教育装备综合评估考评细则

2.如东县幼儿园基础教育装备综合评估考评细则

3.基础教育装备综合评估考评自评表自评表(中小学)

4.基础教育装备综合评估考评自评表自评表(幼儿园)

如东县教育局

2016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