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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塘中学学生宿舍安全管理条例

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2013年01月16日 点击数: 字体:

马塘中学学生宿舍安全管理条例

为加强宿舍安全管理,严防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条例。

1、所有寄宿生必须增强安全防范的意识,确定“安全第一”、“以防为主”、“宿舍安全、人人有责”的观念。申请寄宿时学生、家长必须与保卫处签定《安全责任书》。

2、除寄宿生、生活指导老师、导护老师外,其他人员未经许可不得进入学生宿舍。经许可进入学生宿舍的其他人员必须登记签名。学生家长不得在上课期间、晚自修期间探望学生。

3、寄宿生不得将贵重物品、危险品、大额现金带入宿舍,钞票数额较大时应交生活指导老师保管,寄宿生必须关锁好自己的门、橱、箱包,保管好自己的物品,否则,若有损失,后果自负。

4、宿舍里禁止点蜡烛、蚊香;严禁私拉乱接电线;有违反者没收所用电器并给予严肃处理。

5、爱护宿舍里的电器开关、门窗设备,桌椅、水龙头、抽水马桶等财物,严禁私自拆卸维修上述设备,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将由有关责任人给予赔偿。

6、男生不得进入女生宿舍,女生不得进入男生宿舍。

7、严禁留宿校外人员,严禁串宿、同宿一床,不得在外住宿。放假期间不得在公寓住宿。

8、宿舍里严禁高声讲话,高声尖叫、怪叫,防止引起混乱。

9、严禁攀爬、翻围墙、门窗进入宿舍。

10、遇有紧急情况应沉着冷静、不惊不慌,保护现场,及时汇报,灵活处理。

11、以上各条,所有同学必须严格遵守,生活指导老师每天进行检查记载,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对违纪者,学校将视情节给予批评教育,直至纪律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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